通知明确,要严明纪律,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操办和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培训和旅游等费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等。
通知要求,要严格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员工有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认真进行排查,面对面进行谈话提醒,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告诫、早纠正,积极引导其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相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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